一、簡明說明 注冊商標的有用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用期滿后需求持續運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懇求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懇求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懇求的,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刊出。
二、處理途徑
懇求續展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托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處理。
(二)懇求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處理。
三、續展的書件格式
續展的文件格式只需一種,即《商標續展注冊懇求書》。
四、處理懇求的三個進程
(一)預備懇求書件
1、依照懇求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有必要是打字或許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懇求書1份。
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處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托付商標代理組織處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托付書。
4、懇求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懇求。
(二)提交懇求書件
1、懇求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處理的,懇求書件預備組織穩當后,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招認該懇求書件是否合格。
2、托付商標代理組織處理的,由該商標代理組織將懇求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交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注冊懇求需交納規費2000元。假設是在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懇求的,還需交納500元的推延費。
假設是托付商標代理組織處理的,懇求人應向商標代理組織交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組織的預付款中扣除。
五、注意事項
1、續展懇求核準后,商標局將依照懇求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遞方法發給懇求人續展證明。
2、假設續展懇求有不符合規則的,商標局將依照懇求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遞方法書面通知懇求人期限補正。
3、續展懇求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依照懇求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遞方法書面通知懇求人。
4、假設是懇求人托付商標代理組織處理續展懇求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懇求人發生任何書件來往,悉數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組織。
六、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悉數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令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03年12月結束,假設往后發生改動,或許在處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款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款待人員的要求為準。